「燒安」勿躁

拿起火炬型打火機,加熱著前端玻璃圓球中如水晶般的結晶,看著晶體融化成液體,再幻化成縷縷的輕煙,經由連接圓球的玻璃管,張口輕輕吸入體內,微微的苦澀卻帶著令人興奮的灼熱,在吞雲吐霧之間,讓自己進入一種無我的執著狀態,不知是吞吐的瞬間,亦或是後續亢奮的妄想,常讓人無法自拔,留連沉迷於風險的漩渦,也在這小小結晶體所引起之衝動波浪中起伏不定。

相信有許多朋友並不了解我所描述的情境,但是也一定有不少的明眼人立刻就知道,我所謂的結晶體就是時下許多同志朋友所沉迷的藥物之一 → 甲基安非他命;過去我的「安公子都不公子了」系列文章中,就已分享過自己的吸安經驗,也在故事分享的最終,奉勸所有讀者停止沉淪,也千萬不要嘗試,因此在此不再多作贅述;然而,最近卻不斷聽到週遭的朋友開始使用安非他命,或是因緣際會之下參加了所謂的「煙趴」,真的讓我非常的擔心,擔心他們的身體健康、擔心他們的人身安全、擔心他們的無法自拔、擔心他們的遺憾終身。

記得有一次還在美國的時候,我跟朋友一起到夜店狂歡,由於美國夜店會有保全在門口搜身,所以絕大部分不容易藏匿與攜帶的毒品,都會將之留置車上,安非他命當然是其中一種;趁著休息的空檔,朋友跟我回到車上,準備吸食安非他命來提振精神,在一切看似安全的情況下,不知是因為結晶中的雜質,還是因為燃燒過熱,整個玻璃圓球在兩人面前爆開,飛濺的碎片劃過朋友的臉頰,刮出一道不深不淺的傷口,所幸因為身上厚重的衣物保護,所以沒有割傷身體,兩人雖然因這非預期的意外而精神大振,但是在毒品的影響下也不以為意,繼續回舞池中狂歡,隔幾天與這位朋友聯絡時,才得知傷口因為沒有處理而導致蜂窩性組織炎,後來雖然休養了兩週的時間就康復,但是卻已留下無法抹滅的歷史疤痕。

還有一次是我參加朋友的轟趴,大伙忘情的纏綿於毒品與肉慾之間,桌上的搖頭丸、K他命、威而鋼、安非他命等,都成了當晚的最佳配角,而就在我與這些最佳配角之一 →安公子上演對手戲之時,因為手上的潤滑液,一個不小心沒有握好吸食工具,炙熱的玻璃與高溫的液體掉落至我赤裸的身軀,上演了一幕不在劇本中的BDSM(皮繩愉虐)戲碼,就如被機車的排氣管灼傷一般,「嘶~~~」的一聲,我本能的喊出此生最悽厲的呼喊,在朋友的攙扶下,立刻送進浴室當成茶葉一樣的「沖泡」,省下其餘的「脫」(早就光溜溜了)、「蓋」(浴室只有溼透的髒毛巾)、「送」(所有人餘毒未清),當晚成了背負解Hi罪名的兇手,也在自己的大腿上留下了如「淫蟲」般的終身標記。其實安非他命本身的許多危害,上網爬文就可以找到非常多的資料,使用者自己應該要多加留意,其中最基本的減害策略,就是滿足自己的基本人類需求,包括了進食、喝水、以及睡眠,只要滿足這些需求,就可以幫助身體承受亢奮時的煎熬、減緩藥效消退後的不適、並且延遲妄想症的發生;另外要注意到的地方,幾乎沒有任何文章有提及,就是如我上述的個人經驗一般,在使用的過程中一定也要多加注意,因為在毒品的作用之下,只要「燒」一不慎,就有可能鑄成大錯,所以一定要記得「燒安」勿躁,能不用最好,否則真的得不償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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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書桌看世界愛滋(六)-台聯拒美牛進口

相信大家看到文章標題一定會摸不著頭緒,認為美牛跟愛滋這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事,為什麼會被放在一起,然而這樣荒謬的連結,就在台灣發生了。

昨天下午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很短的新聞標題「台聯拒美牛進口」,說實在話,完全沒有想點進去看的慾望,因為自己一直覺得這只是各政黨之間的角力與炒作,要不要進口實在是無關個人痛癢,要不要吃含有瘦肉精的牛肉也是每一個人自己的選擇,是否真的會影響健康,就「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因此當下並不以為意,也沒有去瀏覽內容。今天上網打開臉書一看,幾個朋友轉載了上述這篇不起眼的新聞,連結如下http://tw.news.yahoo.com/台聯拒美牛進口-圖-083522110.html ,內容說到台聯立法院黨團23日在台北召開「狂牛症=第二個愛滋病」記者會,台聯立法院黨團總召許忠信(中)呼籲行政院長陳沖勿開放美國牛肉進口。

看完內容之後,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愛滋病是招誰惹誰了?怎麼會跟狂牛症扯上關係?就算想要用過去恐嚇同信戀者的招數,套用在社會大眾的身上,也應該找更有切身之痛的SARS來做文章吧!為什麼要利用愛滋病來做連結?難道台聯的成員都腦殘了嗎?此舉不但加劇了愛滋病的污名,更有可能會深化大眾對於愛滋的歧視,為什麼政治人物在行事之前,都不會預先做出通盤的考量?都不能夠就事論事?雖然狂牛症被譽為第二個愛滋病不是台聯今天才說的,三年前就有人說過,原因是因為病毒頑強具有潛伏期無法被殺死等等病理比較才說的,但是仍然讓人傻眼。既成的事實已經無法改變,即使站出來要求台聯道歉,我想信也不會得到正面的回應,畢竟政客最擅長的,就是把死的說成活的、把錯的說成對的;雖然我已經看到許多愛滋相關單位在轉發此一新聞,並且做出不同的回應,但是仍然希望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或是其他機構能夠站出來為我們發聲,期待未來不會再有類似的消費愛滋感染者情況或是胡亂的炒作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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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愛這檔事

一年一度的西洋情人節才剛結束,原本想要在佳節前夕寫一篇關於感染者感情世界的文章,但是因為思緒卡卡,寫了幾句就開始出現一些自我矛盾的想法,所以一直拖到了今天才完工,所幸並不會有為時已晚的感覺,因為談感情不一定要等情人節,一年365天都有可能,而且「它」常常會再你最不經意的時候來敲門,之前寫過一篇「愛可以很堅強」的網誌(https://www.1069.com.tw/archives/157),主要是著重在自我心態的調整上;然而,除了讓自己隨時做好準備之外,自己也應該學著去創造機會,才能讓自己不會因為一些自以為是的因素,阻礙了自己追愛的腳步。

身為一個愛滋感染者,其實常常會讓「約會」這檔事變得複雜,而告知自己的感染身分有時也會帶來不小的壓力,因為說實話,有不低的機率可能會受到對方的拒絕,就我個人的看法認為,身為愛滋感染者,每天按時服藥似乎遠比約會或是交往來得簡單許多,我常常就會告訴週遭的朋友(無論是否為感染者),每天按時吃藥其實是自己感染愛滋後調適中,最為簡單不過的事情,反而是每每面對約會或是交往議題之時,才是真正感到最為複雜且最有壓力的時刻。

然而很幸運地,拜時代的進步以及科技的發展所賜,許多的人現在都是以網路或是智慧型手機的方式來認識新朋友,在尚未見到面、沒有任何情感的羈絆或是見面三分情的尷尬之前,就可以簡單的以MSN、E-Mail、聊天室或WhatsAPP等,來告知自己的身分,避免掉許多的麻煩;但是當然也有許多的朋友選擇不告知自己的身分,等到已經約會數週之後才準備告知對方,進而讓自己陷於一個矛盾的狀態之下,到最後可,能演變成對方出現挾怨的結果,反而讓自己或是對方受到不同程度地傷害。

當我們想要約會的時候,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是要先見面,而這個人最好是對愛滋友善,或是至少要對愛滋有足夠的認識;然而,我們要如何遇到有較高機率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呢?

我常常告訴我的單身朋友們,最容易遇到同為感染者或是符合上述條件的對象的方式,就是是去愛滋相關的機構(露德、權促)、基金會(關愛之家、愛慈)、支持愛滋的活動(愛滋論壇、同志大遊行)中擔任義工,這些都是最容易遇到潛在的適合對象之機會,在我過去的經驗之中,我就遇到了許多單身且充滿愛心的朋友,這些人都有一顆願意幫助他人的心,而這些人也是最有吸引力的人,此外,這些人也大多是對愛滋較為友善的人(姑且不論其感染身分),如果我們在這些愛滋相關單位擔任義工,就會有較高的機會遇到這些人,也會有機會在約他們出去單獨約會之前,先進一步地了解他們。

另外一個不錯的方式,就是可以參加一些專為感染者舉辦的活動,例如某些醫療院所的感染者團體、露德協會所舉辦兩天一夜的快樂生命大會或是不定期的聯誼活動,都是遇到同為感染者的對象之好方法,例如去年舉辦兩年一次的快樂生命大會,就有將近100位的朋友們共聚ㄧ堂,不但有富教育意義的課程,還有許多不同類型的聯誼交流,是一個相對較為罕見的感染者專屬活動,我身邊有幾對情侶就是在類似的活動中相遇相知的,更多詳情可以參考以下網址連結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1283&menu1=3&menu2=20&menu3=62 。

另外一個可行的方式,就是可以透過專屬感染朋友的網路空間來交朋友,像是噗浪、G-man論壇、M群、露德聊天室等,都是不錯的管道。

另外,還有一個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可以透過朋友的介紹來進一步認識同樣身分的人,這樣的方式可以給我們一個獨特的機會,先從介紹人的口中了解一些基本的資訊,而且在共同朋友的潤滑之下,更容易消彌彼此剛碰面時的尷尬;當然,我知道沒有一件事會比朋友介紹不適合的對象來得更糟的情況了,不過如果不要有預設心態,而且能夠預先知道一些背景資料,這樣一個多認識一個朋友的機會,對自己不但沒有損失,而且還可以擴展自己的社交圈,增加未來的機會,何樂而不為呢?

要遇到同為感染者或是對感染者友善的人,並且進一步的約會或是交往,尤其是如果居住在一個小城鎮之中,著實並非易事;但是幸運地,網路的國度無遠弗屆,並且進一步地撮合了許多原本絕不可能相遇、相隔遙遠兩地的伴侶,所以,你還在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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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後外頭瞧

1999年,當時剛到美國的我開始接觸搖頭丸,原本只是一次好奇的嚐試,但是卻「一試成主顧」,從初期一至兩個月一次,到後來漸漸的變成一個月一次、每兩週一次,最後變本加厲,只要每次去夜店(每週至少去一次),我就一定會吞E;從最開始以一顆20美元的代價,到後來大量購買,一顆10到12美元不等,外加其它助興(性)毒品(如安非他命、GHB、威而鋼等)的開支,對自己的支出著實造成不小的負擔,漸漸地,和朋友共同集資或是和藥頭「深交」,就逐漸變成自己取得藥物的變通方式。

還記得2003至2005連續三年的春天,我都會參加一場為期3天2夜的同志派對,名為White Party Palm Beach,這是一場美國西岸的超大型同志舞會,不但會邀請許多知名的DJ來主控全場的音樂,無論是室內、露天、水上等各類型的派對一個接著一個,而其中最主要的一場活動,就是主辦單位會租下整個室內體育場,場中聚集上千人參加,所有參加者入場都只能穿著白色為主的衣服,愉快狂嗨的氣氛不在話下,但是性愛與毒品也是垂手可得,雖然是我一生中永難忘懷的經驗,但是三天下來所消耗的精、氣、神也是可想而知的。

自稱為負責任的娛樂性藥物使用者的我,對於大多數藥物的使用方式、適合劑量、時間間隔、藥物交互作用等的知識都如數家珍,因此所幸尚未發生過使用過量或是不當使用的情形,當然對於每一種藥物的作用以及使用前、中、後所應該注意的地方,也都牢記在心,每次和朋友爭戰大小派對,我都一定會擔負起提醒大家或是使用後照護的角色;在此,特別整理一下自己對於搖頭之後的保養小撇步,與大家分享一下。

搖頭丸(E)的主要成分是MDMA,用量大約是從半顆開始計算,有些比較大隻(體內已產生耐藥性,必須要服用遠高於適當劑量,才有辦法達到原效果)的使用者,可能要一次使用高達3顆以上才有感覺,在此建議使用者最多累積到1顆半就不要再追加了,也不要連續性(超過10小時)的使用,因為MDMA會消耗人體內的血清素以達到欣快的效果,而人體血清素有一定的存量,再上去就只是浪費錢而以,使用時千萬不要和酒精類飲料(尤其是烈酒)混合,不然會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後果,台灣的搖頭丸很多都會參雜各種不名的成分,不容易從外觀或是口味判斷,因此在使用時還是要小心謹慎、多加注意。

使用搖頭丸之後,依每一個人的體質會有不同程度的沮喪感,一般會持續3到4天,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多睡、多喝水,盡量不要飲用咖啡、汽水或含糖飲料,多吃健康的食物並且適量的運動,把自己當成像骨瓷一般的照護,才能讓傷害減到最低;此外,在國外時,我在隔天一定會吞一顆5HTP(血清張力素)來補充所消耗的血清素,對於減緩沮喪感真的有其效果,然而,該營養補充劑在美國屬開架式商品,在台灣則為處方用藥,因此在%HTP使用量上面要特別注意,但是可以轉為食用香蕉、火雞肉或是牛奶來替代,這三種食物都含有人體製造血清素所需的色氨酸,可以幫助加速血清素的自體製造。

其實,最好的建議還是希望朋友們都可以培養健康的休閒活動,能不搖就不要搖、能不用就不要用,畢竟大多數的人都自我感覺良好,都認為自己可以控制使用,但是往往都會在出其不意之時,失足墜落萬丈深淵;過去的反毒廣告中常常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白骨身」,我很慶幸自己現在可以站在混「搖」之外來往裡頭以及自己的過去瞧,而不是等到一切都來不及了,才在怨嘆後悔,也希望朋友們如果要搖,一定要多注意自身的安全以及身體的健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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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腸愛三思

去年底在電視上看到一位知名美容達人在電視上大肆宣揚大腸水療的好處,宣稱這種洗腸保健法(colonic irrigation, colon hydrotherapy),也就是一般俗稱的浣腸水療或大腸水療,是20世紀初開始流行的一個另類保健法,該位達人說,用適量純水流進洗整個直腸,可以安全有效地排除毒素,恢復直腸正常功能;而近年坊間陸續出現大腸水療中心以「逆滲透淨化系統」(Reverse Osmosis Water Purification)為客人以純水清洗大腸,宣稱有提昇免疫能力及促進新陳代謝的效果,但是實際的效果是否真像該位達人說得如此神奇?

結果,這一陣子與親友的閒談中發現,身邊似乎有越來越多的朋友(無論男女老少),開始願意接受此一另類保健法,心甘情願地藉由別人或是自己拿著令人望之卻步的工具,在自己私密的小菊花動手動腳,雖然面有微色,但仍是從容不迫地大開篷門、慷慨就「液」,經由外力的幫助來清理宿便;但是,在這樣的侵入性過程中,對於其所可能帶來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卻是絲毫未詳加考量。

醫學的灌腸(enema)是指通過肛門引液體灌洗直腸的操作,除了這種另類保健的目的以及做為治療便秘的醫療用途之外,還有情色(例如肛交、性虐待)上的用途;許多的0號同志朋友也喜歡在做愛肛交之前,進行灌腸的動作,一來是因為怕過程中有味道會破壞氣氛,另外也是希望能避免沾染到對方或是沙發、床罩等的尷尬,因此一直以來就有許多前輩這樣做,近年來更常看到許多的後生晚輩起而效尤,更是不吝與週遭同儕分享經驗,或是直接大喇喇地在三溫暖的沖澡處,直接拆下蓮蓬頭在陌生人的面前執行這看似「肛交禮節」,事實上卻是潛藏危機的行為,在不覺中讓自己更容易受傷、感染而不自知。

因為自己沒有經驗,所以姑且不論另類保健或是醫療用途方面的利弊;但是,在同志情場上征戰多年的我,大小戰役絕不下千次,因此,在這單就同志圈中日漸盛行的情色目的之灌腸來做討論,事實上潛藏著許多壞處,首先,就灌腸的動作或器具上而言,是先以或大、或小的異物插入或是頂住肛門口,如果使用的器具不潔淨,非常容易導致細菌或是黴菌的感染,有些器具或是蓮蓬頭接口更是過於尖銳或堅硬,操作不當、動作過於粗魯,就可能會在肛門口會是內壁造成傷口,還可能進而引起腸穿孔。

另外,再就灌腸用的液體而論,絕大多數的同志朋友都是直接以自來水來做為灌腸用的液體,然而自來水中的滲透壓與腸道黏膜中的環境並不相同,很容易就會因為過量液體吸收而引起心臟衰竭,或是造成腸道中電解質的失衡,引起心律不整或是代謝性酸中毒等,而且也會造成腸道黏膜的充血擴張,而使得腸道內壁更容易因為輕微的摩擦,而出現撕裂傷的情況,進而提高了肛交過程中愛滋病毒或是其它性傳染疾病的感染機率。

如果有些朋友習慣改不了,真的覺得一定要灌腸,有幾點必須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盡量不要用自來水,因為生菌數較高,最好用生理食鹽水,灌洗水量需逐次增加,勿突然灌入太多水量;如果無法取得生理食鹽水,必須要用自來水,則最好使用溫水,切勿太冷或太熱,因冷水易刺激腸道蠕動,導致腸痙攣而腹痛,熱水則易傷害腸黏膜,一般灌腸最適溫度約為37.8~40.6 ℃。

第二、請在肛交前4小時進行,因為灌腸會破壞腸道內的黏膜與腸液,建議不要使用需要插入肛門的浣腸器具,因為有可能不小心使肛門或直腸壁受傷;此外,也不要使用「浣腸」之類的甘油類製品、浣腸劑等來進行灌腸,這可能使直腸壁變薄、發炎,也容易在肛交的摩擦過程中受傷。

第三、如果在較為臨時的狀況,無法確實遵照上述的建議,建議只使用少量的水,重複進行3到4次,將直腸尾端部分的穢物清乾淨即可,可以輕壓下腹部,盡量將水排出,否則留下太多水在腹中,到時「提肛上陣」時,不慎流出或是活塞的衝擊效應,雙方的感覺反而會更差。
因此,綜上所述,真的不建議同志朋友們在肛交前做灌腸的動作,試著在肛交前四個小時禁食,肛交過程中戴保險套,就能大幅避免一些上述的尷尬感覺,而且身為同志,有些情況本來就難以避免,相信壹零之間是可以將心比心、相互體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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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煙飄飄

自從自己戒掉娛樂性藥物之後,許多的事情都變得比較順逐,無論是自己免疫細胞指數CD4的重建、家人關係的修好、工作表現的評估、頻尿狀況的改善等,在在都有許多讓自己「心曠神怡」的進展;此外,藥物「癮想力」的間隔也逐漸的拉長,雖然自知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心中的興奮與愉悅之情,確實所難掩、溢於言表。

過去,當自己仍然淪陷之時,幾乎從未思考過使用娛樂性藥物的嚴重性,在自己沉迷的期間,其對週遭人、事、物之影響,更是將之拋於腦後,每當癮頭一來,常常不假思索地就找地方吸食,許多公園或是餐廳的廁所,都是我忘情炒K的空間,甚或是就近在空曠處,隨手點燃預備的K煙,毫無顧慮地吞雲吐霧,在判斷力受到影響的狀況下,大喇喇地讓K煙繚繞,那令一般人難以忍受的塑膠味,卻是讓自己「一解K愁」的特調。

最近,當我偶然和朋友或是獨自走在市區的繁華街道中時,從住屋門窗中悄悄竄出,或是在繁忙路口停等紅燈時,從身旁白色賓士車窗中緩緩擴散,那既熟悉又令人厭惡的味道,在K煙飄飄地同時,不經意地心頭一震,驚覺自己過去是如何自私地影響了他人,同時也擔憂著娛樂性藥物在現今社會的氾濫;雖然自己感同身受,能夠體會何謂「當局者迷」,了解在渾然忘我之際,實在理會不了他人的「瓦上霜」,然而,如今的我,卻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做些什麼?不知道社會能夠做些什麼?每每在部落格大談自己的用藥經驗,在即時通中奉勸朋友不要沉迷,但是卻也同時覺得自己一個人的影響力實在有限,雖然常常抱持著幫一個人是一個人,自己也做得非常地開心,但是仍然偶爾會感到無力,質疑所為的意義何在;但是,我自己的戒毒之路一定還會保持下去,自己也會繼續在部落格上發表看法,持續以適合的方式關心週遭的各種朋友,為自己努力、為愛滋社群努力、為用藥族群努力、為台灣社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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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書桌看世界愛滋(五)- 新加坡男子因為沒有告知愛滋感染的性行為而坐牢

最近在國際間以及台灣本地,常常會看到一些人以各種不同的形態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如台灣台北車站四腳獸、加拿大的性工作者以及援交妹等),但是因為自己愛滋感染身分,進而被判刑的新聞事件,其中雖然不乏對於愛滋的污名與歧視,進而導致對於刑罰判決的影響,但是卻都與危險性行為有關聯性;也就是說,當事人的行為本身也許就已有些許的瑕疵,因此而讓提告人或是法官「有機可乘」,不針對事件本身的違法情事進行定奪,反將重點著眼於「意圖感染他人」甚或是「意圖謀殺」的重罪。

然而,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新加坡Asia One的英文新聞(連結如下 http://news.asiaone.com/News/AsiaOne+News/Crime/Story/A1Story20120118-322660.html?ic=700100 ), 新聞內容是說一對新加坡同志伴侶,其中一方A(27歲)在2008年3月確診為感染者,2009年1月時與伴侶C(37歲)發生性關係,雖然A宣稱兩者間是安全性行為,當時也已接受治療,並且病毒量在偵測不到的程度,但是由於A害怕被自己的社交圈所孤立,所以沒有告知C或是其他人自己的感染身份;結果C隨後也被驗出愛滋,但是法官無法完全確定是A傳染給C的,A表示自己並沒有想要害人,而只是想要保護自己,並宣稱自己因為有老母要養,而且要賺自己的愛滋醫藥費,所以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最後法官判定A男因為自己自私的理由而意圖危害他人安全,被判刑 18個月加上$5000 新加坡幣(新台幣118,590元)的罰鍰。

首先可以看到連結中,是以Crime(罪)來做新聞分類!可見愛滋的罪名化仍然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之中;相較於許多先進國家,新加坡原本就是較趨於保守的,雖然該國已於2007年10月解除異性戀間不得進行肛交或是口交的禁令,但是,卻仍然維持將同性之間的性行為罪名化,當然更遑論涉及愛滋傳染與否,此外,新加坡官員並認為若將該法移除,就是默許了同性戀者的部分人權,是有違新加坡國民之意願的。

反觀台灣,雖然並未對同性間的性行為加以規範,但是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中明文規定:「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也就是說,無論對方是否有感染,未告知加上危險性行為就要罰,但是未告知加上安全性行為、告知加上危險性行為、以及告知加上安全性行為等三種情況是否違法,則端看法官的個人判定,然而因為舉證不易且過程繁複,雖然目前仍有多起案件審理中,但確定的案例卻寥寥可數,顯然地,現行法規與社會現實落差甚大。

這個新聞事件同時告訴我們,如果有感染或是非感染朋友要去新加坡,請一定要小心,除了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本身在當地就屬違法之外,就算性愛過程中全程戴套,也不表示就能全身而退,而且愛滋病毒基因的檢測判斷,在感染超過6個月之後,其準確度就有待商確,因此想要藉由科學舉證的方式來保護自己,實非易事;而針對愛滋感染者而言,我們所能做的,就是要在確定自身安全與衡量得失的情況下,善盡告知的義務,而無論告知與否,都要做好安全措施,以確保自己的權益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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癮想力

漫長的春節假期已經結束,在這一段期間,許多的人都紛紛返鄉,也有些人選擇、或是被迫獨自度過,同時,也有許多的人必須堅守著工作崗位,無法與家人團聚;無論如何,九天的連續假期都已過去,該面對的大小瑣事,無論是感情上、人際上、工作上、學業上或是健康上,仍會如排山倒海般接踵而來,路仍要繼續走,生活仍要繼續下去。

然而,相信有許多跟我一樣的朋友,原本在平日靠者許多外力的支持與控制,例如穩定的工作、正常的作息、親友的互動、多元的休閒活動或是金錢上的控管,讓自己能夠免於一些「癮」的誘惑,讓自己不會胡思亂想;而隨著長假的到來,許多的資源都頓時地短暫失去,而手邊可能又多了些閒錢(紅包或麻將贏錢),當然有些人可能反而大失血,進而有些許的鬱卒感,心中的那股「癮想力」在不經意之間油然而生,常常會讓人措手不及,進而陷入了無法自拔的深淵,驀然回首,為時已晚,我,也不例外。

除夕當天回到家中一直到大年初二,一連串的祭祖、送神、圍爐、守歲、拜年、小賭、回娘家等,讓自己沒有一刻得閒,但是一到大年初三,所有的春節瑣事暫時告一個段落,靜下來反而感到無所事事,呆在家中看電視似乎有些無聊,週遭的朋友也都各自有規劃好的行程,實在不知要做什麼,這時,想要拉一下K、吞一顆E、上網約轟趴的念頭就悄悄的浮現腦海中,即使已經長時間沒有使用毒品,這種恐怖的「癮想力」仍然伺機而動,就在自己暫時卸下防備之時,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佔心中的那道防線。

就在「癮想力」準備接手內心的理智來操盤,我當機立斷地將金錢交給信自己任的親友,我選擇請母親代為管理,並將注意力轉移,立刻約家人一起開桌打麻將,隨後也積極安排各種團體的行程,例如與家人去看電影、去洗溫泉、去逛街或是去戶外走走,不要讓自己閒下來;另外,也安排了時間找朋友一起去健身以及游泳,藉由運動來改變大腦運作方式及大腦反應,相信這樣做,在對抗「癮想力」上或許能有所幫助。

其實,運動本身能夠刺激大腦成癮徑路自行產生多巴胺,多巴胺是愉悅與獎勵的神經傳導物質,也負責愉悅與專注,上癮的人以及精神萎靡的沮喪,都可能是多巴胺含量過低所導致,運動可以增加 GABA(伽瑪胺基丁酸)(抗焦慮神經傳導素)、血清素 (快樂的神經傳導素),以及多巴胺 (增強體力的神經傳導素),並有助於維持所有神經傳導素的均衡;因此,透過運動這種自然產生神經傳導物質來幫助自己體內產生愉悅感,進一步減少對外來成癮物質的依賴,並戰勝「癮想力」,的確是值得大家瞭解及參考的方式。

常常聽到別人說:「戒毒是一輩子的事。」在經歷了這次的經驗之後,讓我更是深信不疑,自己也藉由過去以及這次的經驗,歸納出以下幾種對抗「癮想力」的方式,提供大家作為參考:

  • 定期運動,讓體內產生多巴胺來幫助自己戒癮;
  • 支持系統的維持,讓自己身邊環繞著了解情況並支持自己的親友;
  • 精神上的寄託,藉由任何宗教信仰或是冥想、打坐來幫助轉移注意力;
  • 金錢的管理,如果自己沒有辦法,可以委託可信任者代理;
  • 健康休閒活動的安排,讓自己的心思不會牽絆於成癮物質。

以上的方式雖然並不一定適用於所有人,但是,卻不失為一個大概的努力方向,龍年春節九天假期,我成功的安然度過,但是未來仍然會有更多數不盡的長假、更多數不盡的誘惑、更多數不盡的「癮想力」需要面對,希望自己能夠繼續堅持下去,繼續昂首邁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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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長假的愛滋小叮嚀

一年一度的農曆春節假期又要來臨了,在此,小弟先跟大家拜個早年,預祝大家龍年行大運、萬事皆福氣、健康一把罩、財源滾滾進。

對許多人而言,這也許是一年辛勤工作以來難得的長假,總算可以好好的休息,而不需要擔心繁重的工作所帶來的壓力,然而在此同時,許多人轉而必須要面對與家人相聚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同時也要準備好在長假期間,愛滋以及生活上自我照護的許多影響;前幾天,路得協會發表了一篇「露德貼心提醒你,提早預備過好年」的文章〈文章連結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1441&menu1=4&menu2=23 〉,內容包含了許多不同的面向,包括了服藥順從、飲食衛生、家人互動、健康照護等,非常值得感染朋友們做參考。

身為感染者的一員,在閱讀完該篇文章之後,覺得有幾點文中沒有提到的地方,在這邊跟所有朋友分享一下:

1) 就醫:該文章中已經說明在領藥上要如何處理,但是記得要多帶幾天的藥量,如果遇到臨時必須要就醫的情況,由於返鄉的關係,可能無法回到原指定醫院,因此,建議朋友們將自己的身體狀況做一個簡單的紀錄,或是提早請原指定醫院的醫師幫忙列印自己的指數與用藥等,這樣在緊急狀況時,才不至於手忙腳亂或是沒有辦法清楚告知醫師自己的情況。

2) 愛滋相關服務:大多數的愛滋服務機構〈露德、權促、愛之希望等〉在春節期間也都一樣休假,所以如果需要這些單位的服務,可以提早連絡,看看是否有其他變通的方式,或是能夠事先有所安排。

3) 金錢上的安排:過年常常會因為必須要包紅包或是購買伴手禮而讓自己的荷包大失血,因此最好能夠做好規劃,否則年後為了還卡債,真的會傷心又傷身喔!

4) 服藥順從:也許大家都有帶足夠的藥返鄉,但是由於生活作息的改變,或是因為與不知道自己感染身分的人相處,或是因為過量的飲酒,都有可能會導致自己無法或是忘了服藥;此外,有些朋友可能會在春節期間參加轟趴或是去夜店,除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外,也要注意自己服藥的時間喔!

5) 情緒與生活管理:雖然春節是家族團圓的日子,但是對某些朋友而言,春節期間可能反而是最令自己感到孤單、沮喪及憂慮的時節,有些人會尋求「性愛」上的慰藉,有些人則可能選擇使用酒精或是藥物來麻痺自己,無論如何,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以及健康,並且小心不要讓這些行為造成自己永久或是長期的傷害。

6) 告知也有假期:在之前發表的文章中就有提過這個要注意的地方,可以點選以下連結 https://www.1069.com.tw/archives/155 ,不要讓自己成為假期歡愉氛圍的破壞者,多忍耐一陣子吧!講了這麼多,恐怕大家過節的心情都被破壞殆盡了,其實總而言之,有時想太多反而是一種壓力,像平常一樣照顧好自己就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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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書桌看世界愛滋(四)- 愛滋男誘高中生炒飯,未傳染獲減刑

去年底時,台北車站發生四腳獸事件,相信對許多的同志朋友來說,都覺得不足為奇,但是特別的是,在這一次的事件中,其中一位是愛滋感染者,另一位是高中生;想當然爾,當初事件發生之時,許多的媒體都集中火力在攻擊愛滋感染者身上,前幾天,判決結果出籠,社會上一直以來對於愛滋的歧視與汙名,似乎模糊了所應該正視的焦點問題所在,也進而影響了該案判決的正確性。

報導中提到,該感染者A在台北火車站附近,遇見穿制服的十七歲男高中生,把他帶到男廁內為學生口交;由於進入廁所時,恰好被鐵路警察發現,待二人走出,警員立刻帶回派出所訊問,了解A有無對未成年的高中生做不法事情;沒想到,A馬上承認自己是愛滋病患,和少年有性行為,男高中生的父親得知兒子和A發生性行為,擔憂兒子被傳染馬上提告,幸好抽血檢驗一切正常;法官認為A觸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隱瞞感染傳染於人罪」,最輕判刑五年,但由於學生未遭感染,屬「未遂」可減刑一半,且A屬自首,又以廿萬元與被害人和解,法官依法減刑後判A一年半徒刑,緩刑三年。(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愛滋男誘高中生炒飯-未傳染獲減刑-213000247.html )

姑且不論整個事情發生的真正經過,其中到底是誰勾引誰,是逼迫還是兩廂情願,我覺得問題的主要癥結,應該是落在地點的不適合,以及該名高中生是未成年,跟愛滋本身根本沒有太大的關係,更何況雙方宣稱只有A為這位高中生口交,事實上感染機率極低;因此,單就事件本身,應該屬於「妨害風化罪」以及「強制性交罪」,而非法官判決所根據的條例,然而,最後卻因為當事人的身分,使得整個事件模糊了焦點,相較之下,反而是有被輕判的感覺。

另外我個人感到持疑的幾個問題,是關於感染身分告知的相關義務,難道說今天如果A有告訴高中生自己是感染者,那整個事件就不了了之嗎?還是說今天如果雙方都已是感染者,就不會有觸犯保障條例的問題,兩個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嗎?而且我相信,絕大部分的愛滋感染朋友在告知義務上的判定,多會取決於該行為是否是具有高傳染風險,如果說只要是性行為就必須要告知,那挑逗性的磨蹭或是看片互打,是否也都屬於此一範圍,必須要告知對方嗎?若真如此,愛滋感染者何有性權可言。

此外,法官因為「傳染未遂」,而為A減刑,是否意味著所有的感染者在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之時,都屬於「意圖傳染他人」,都帶著愛滋的原罪?是否全程使用保險套,就屬於「找不到凶器」,就可以不需要告知或是可以無罪開釋?

總而言之,我仍然認為此一事件不應該突顯其中一方為愛滋感染者,應該回到問題的根本,也就是地點的不適當以及對象的年齡;雖然A在警方盤查時就當場表示自己感染身分的勇氣可佳,但是其動機以及所帶來的後續,卻也造成警方辦案、法官判決以及社會觀感的負面影響;因此,在此建議所有的同志朋友以及感染者朋友們,行事前最好能夠三思 (對象的選擇等) 並且多觀察 (環境的安全等),不要因為逞一時之「快」而誤了自己的自由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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